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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則、方藥 » 外治及其他 » 發泡(起泡,提泡)
【內容】

把能刺激皮膚的藥物,搗爛或研末,敷在皮膚上,使之發泡。例如治急性扁桃體炎,取斑蝥一只研粉,放在小膏藥的中心,貼項兩側(患左貼右、患右貼左),三、四小時後起泡,用消毒針挑破,擠出黃水,塗以紅汞。治急性黃疸性肝炎,可用斑蝥膏貼右邊脅下,其餘同上。毛茛、天南星、威靈仙、回回蒜等的鮮根,搗爛,取如黃豆大一小粒外敷,也能發泡。但發泡藥不能誤入眼內,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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