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宋代政府官方舉辦的一種買賣藥材機構。宋代對藥材多行官賣,十一世紀後期在京城設立了太醫局賣藥所,製造,出售丸、散、膏、丹和藥酒。此後,幾經改名,而且不少省、州、縣也相繼設立。當時把製劑藥物的部分稱為“修合藥所”或“和劑局”,把出售藥物的部分稱為賣藥所或“惠民局”,或“太平惠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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