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畫面未更新,請點我
醫
砭
沈
藥
子
home
醫 砭
資料庫
電子書
search
門診地點
預約掛號
異動
公告
關於
聯絡我們
language
繁體
简体
bug_report
color_lens
隨機
有機白
深邃黑
大地黃
森林綠
東方紅
format_size
適中
小
最小
大
最大
menu
search
book_2
金匱要略 (醫宗金鑑)
目錄
注音
搜尋
書介
arrow_drop_down
嘔吐噦下利病脈證並治第十七
»
14
hearing
bubble_chart
內容
病人欲吐者,不可下之。
【註】
病人欲吐,上越之勢方盛,故不可下之。若病人吐後,其勢衰矣,因其衰而濟之,故已吐有可下之法也。
【集註】
徐彬曰:治病之法,貴因勢利導,故「內經」曰:在上者越之,在下者竭之。今病欲上吐,不可強之使下,凡病皆然。故曰:病人欲吐者,不可下之。
程林曰:按「欲」字,乃吐而未吐之義。
上一節
13
15
下一節
English version
expand_less
cookie
本網站採用cookies技術提供優質、安全的瀏覽服務,關閉cookies可能導致無法正常瀏覽。您若繼續瀏覽本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站採用cookies技術,並且完全接受本站的
服務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