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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天麻
来源玉叩斋
【內容】

今用天麻为兰科植物天麻Gastrodia elata Bl.的干燥块茎。本品主产于四川宜宾、乐山,重庆万州,云南昭通,贵州毕节、安顺、遵义,河南栾川、嵩县、卢氏,陕西汉中等地,湖北、东北及华北等地亦有产出。

本草研究认为:古代记载赤箭与天麻实为一物,其原植物为Gastrodia elata,品种古今变化不大。天麻产地最早在陕西一带,宋代以山东出产者为佳,晚近则以四川、贵州、云南产者为道地。

【品种考订】

《本草经》上品有赤箭,一名离母、一名鬼督邮,记其功效“久服益气力,长阴肥健,轻身增年”,陶弘景注云:“此草亦是芝类,其茎赤如箭秆,叶生其端,根如人足,又云如芋,有十二子为卫,有风不动,无风自摇。如此亦非俗所见。”按陶的说法源出于《抱朴子内篇﹒仙药》,葛洪云:“草芝有独摇芝,无风自动,其茎大如手指,赤如丹,素叶似苋,其根有大魁如斗,有细者如鸡子十二枚,周绕大根之四方,如十二辰也,相去丈许,皆有细根,如白发以相连,生高山深谷之上,其所生左右无草。”《图经》引《抱朴子》略同。

《吴普本草》名鬼督邮,谓其“一名神草、一名阎狗。或生太山,或少室。茎如箭,赤无叶,根如芋子。三月四月八月采根日干,治痈肿。”

《新修》云:“此芝类,茎似箭秆,赤色,端有花叶,远看如箭有羽,根皮肉汁与天门冬同,惟无心脉,去根五六寸,有十余子卫,似芋,其实似苦楝子,核作五六棱,中肉如面,日暴枯萎也。得根则生啖,无干服法也。”《酉阳杂俎》前集卷19也说:“合离,根如芋魁,有游子十二环之,相须而生,而实不连,以气相属。一名独揺、一名离母,言若土人所食者,合呼为赤箭。”

宋《开宝本草》单列天麻条,有云:“叶如芍药而小,当中抽一茎,直上如箭杆。茎端结实,状若续随子。至叶枯时,子黄熟。其根连一二十枚,犹如天门冬之类,形如黄瓜,亦如芦菔,大小不定。”《本草图经》天麻条亦云:“春生苗,初出若芍药,独抽一茎直上,高三二尺,如箭杆状,青赤色,故名赤箭脂。茎中空,依半以上贴茎微有尖小叶,梢头生成穗,开花结子如豆粒大,其子至夏不落,却透虚入茎中,潜生土内,其根形如黄瓜,连生一二十枚,大者有重半斤或五、六两,其皮黄白色,名曰白龙皮,肉名天麻。”

以上罗列宋及宋以前有关赤箭、天麻的主要记述,又复结合《证类》所绘赤箭、天麻药图,(图1、图2)可知无论赤箭还是天麻,其原植物皆是兰科Gastrodia elata应无问题,但记载中尚有三处未明,需要讨论。

(1)关于《开宝》天麻分条的问题

《开宝本草﹒序》提到赤箭、天麻分条的原因:“天麻根解似赤箭,今又全异,去非取是,特立新条”,按其所说,似以赤箭、天麻为两物,但令人疑惑的是,据《开宝》天麻条的植物描述,应该还是指Gastrodia elata,如此一来确实看不出分条的必要,而此书记载天麻的功效则又与前代本草赤箭条大相迳庭,《开宝》云:“天麻,味辛平,无毒。主诸风湿痺,四肢拘挛,小儿风痫惊气。利腰膝,强筋力,久服益气,轻身长年。”功效中疗风的作用为前代本草之赤箭所不具有。

按天麻虽系《开宝》今附,但《名医别录》有名未用“五母麻”条中已出现天麻之名,《别录》云:“五母麻,味苦,有毒。主痿痺不便,下痢。一名鹿麻、一名归泽麻、一名天麻、一名若一草,生田野,五月采。”这种别名天麻的五母麻显然与兰科Gastrodia elata无关,而功效则与疗风接近。

唐代文献中“赤箭”与“天麻”之名皆有使用,但凡称“赤箭”者则与补益功用有关,符合《本草经》“久服益气力,长阴肥健,轻身增年”功效。如《酉阳杂俎》前集卷2记武攸绪升仙,“服赤箭伏苓”。又《淳化阁帖》卷4刻柳公权赤箭帖云:“傥有赤箭,时寄及三五两,以扶衰病,便是厚惠。”又白居易《斋居》诗句“黄蓍数匙粥,赤箭一瓯汤。”此外,《资治通鉴》卷210太平公主“与宫人元氏谋,于赤箭粉中置毒进于上。”以上所称“赤箭”为Gastrodia elata当无问题。

至于“天麻”,据《本草拾遗》云:“天麻,寒,主热毒痈肿,捣茎叶傅之,亦取子作饮,去热气。生平泽,似马鞭草,节节生紫花,花中有子,如青葙子。”同样的描述亦见于《千金要方》卷23天麻草汤:“天麻草切五升,以水一斗半,煮取一斗,随寒热分洗乳,以杀痒也。此草叶如麻,冬生,夏着花,赤如鼠尾花也。”《外台秘要》同。陈藏器与孙思邈所说的“天麻”或“天麻草”应该是一物,大约为唇形科益母草一类,这或许就是《别录》的“五母麻”。

还有部分文献提到的“天麻”不能判断为兰科还是唇形科,如《炮炙论》说:“凡使,勿用御风草,缘与天麻相似,只是叶茎不同,其御风草根茎叶皆白有青点。”而唐代确实也有将赤箭称为“天麻”者,如《药性论》云:“赤箭脂一名天麻,又名定风草。”

鉴于唐代“天麻”一词存在同名异物,我们颇怀疑宋初《开宝》的作者误将唇形科“天麻”与兰科“赤箭”混淆为一,《开宝》天麻条功效部分主要采自唇形科“天麻”,而植物描述则取材于兰科“赤箭”。年代稍后的本草如《本草图经》或许已经意识到这一错误,而苏颂仍在赤箭条狡辩说:“今山中虽时复有之,而人莫能识其真,医家绝无用者,故州郡亦无图上。盖祥异之物,非世常有,但附其说于此耳。”其后,沈括、寇宗奭、陈承皆各有解释,反而引起赤箭、天麻用苗还是用根的辩论,直到李时珍始将天麻重新归并入赤箭条。

(2)关于赤箭的入药部位

按如上条所说,《开宝》在《本草经》原有的赤箭条外,重出天麻条。从《本草经》至《新修》,赤箭皆药用其根,《别录》、《吴普》均言:“三月、四月、八月采根暴干”,《新修》云:“得根则生啖,无干服法也。”宋代医家惑于《开宝》的错误分条,乃强说Gastrodia elata的地上部分为赤箭,地下则是天麻,如《本草衍义》云:“天麻用根,苗则赤箭也。”又云:“赤箭,天麻苗也,与天麻治疗不同,故后人分之为二。”宋沈辽诗云:“仙客饵赤箭,其根乃天麻,延年不复老,飞身混烟霞。”见解也同于此。

相对而言,沈括的言论较为接近真实,《梦溪笔谈》卷26云:“赤箭即今之天麻也,后人既误出天麻一条,遂指赤箭别为一物,既无此物,不得已又取天麻苗为之,兹为不然。本草明称采根阴干,安得以苗为之,草药上品,除五芝之外,赤箭为第一,此神仙补理养生上药,世人惑于天麻之说,遂止用之治风,良可惜哉。以谓其茎如箭,既言赤箭,疑当用茎,此尤不然,至如鸢尾、牛膝之类,皆谓茎叶有所似,用则用根耳,何足疑哉。”《纲目》同意沈说,但又根据《本草图经》序所言“若赤箭,本经但著采根,今乃并取茎苗”,乃谓“沈公此说虽是,但根茎并皆可用。”

(3)关于天麻的图例

《证类本草》中的药图,一般认为是沿自《本草图经》,而赤箭条苏颂专门说“州郡亦无图上”,按如其说,则图1中“兖州赤箭”应非《图经》所绘,或许是前代旧图。但无论如何,这几幅药图特征典型,其作者肯定是见过Gastrodia elata,而非向壁虚构者。

与宋代的情况相反,明清的本草家恐怕少有见识过天麻原植物者,《品汇精要》及《本草蒙筌》的图例皆剽掠于《证类》,可不必论,而李时珍虽然正确地将赤箭与天麻合为一条,但所绘药图则十分荒谬,(图3)不仅金陵本如此,这一错误在年代稍晚的江西本,乃至清代张绍棠重刻本中都没有得到纠正。无独有偶,另一位植物学家吴其濬也不认识赤箭天麻,所著《植物名实图考》中两幅赤箭图皆模仿《证类》,而错谬百出,个中原因不得而知。


图1、《类证》兖州赤箭药图

图2、《类证》赤箭药图

图3、《类证》邵州天麻药图

图4、金陵本《纲目》赤箭天麻药图

【道地沿革】

《本草经》、《名医别录》记赤箭产地:“生陈仓川谷,雍州及太山、少室”,陶弘景云“陈仓属雍州扶风郡”,其地在今陕西宝鸡一带。

《开宝本草》云:“生郓州、利州、太山、崂山诸山”,又云“今多用郓州者。”《图经》云:“今京东、京西、湖南、淮南州郡亦有之。”又说:“嵩山、衡山人或取生者蜜煎作果食之,甚珍。”据《证类》绘“兖州赤箭”、“邵州天麻”,陈承专门提到“乃自齐郓而来者为上”,这或许意味着宋代天麻以山东、湖南所出为道地。

可能是过度采挖或其他原因,晚近天麻产地逐渐转向西南,《普济方》卷98麝香虎骨散首次提到“川天麻”,陈仁山《药材出产辨》云:“四川、云南、陕西汉中产者均佳。”一般道地药材志多以天麻为云贵的道地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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