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病名聽小骨創傷
【概述】

直接或間接外傷導致傳導性聽力損失一開始就超過50dB,或在傷後6周仍存在氣骨導差大於40dB的傳導性耳聾,也應考慮到聽骨脫位或骨折的可能。

【病因學】

 1.頭顱外傷

是聽小骨脫位和骨折的主要原因。頭部外傷約有24~30%傷及顳骨內所含的各種結構。其中甚易引起砧鐙關節脫位(占聽小骨創傷的75%);鐙骨腳骨折、足板移位和錘砧分離較少見(占聽小骨創傷的25%)。偶爾可產生雙側性病變。

2.對聽小骨的直接損傷

①取外耳道異物或耵聹時造成意外的鼓膜穿孔和聽小骨損傷;②為分泌性中耳炎安插通氣管時位置過於偏後,可造成砧骨脫位;通氣管直接壓迫砧骨長突,可造成砧骨壞死;③靠後的鼓膜切開技術可導致意外的砧骨脫位;④乳突手術時,用探針探索鼓竇入口,引起砧骨脫位。

【臨床表現】

鼓膜及聽骨受傷後,發生傳導性耳聾,也可同時伴有內耳損傷致聽力喪失。如屬傳導性耳聾,一般預後良好,多數有恢復的可能。但如傳導性耳聾一開始就超過50dB,應高度懷疑有聽骨脫位或聽骨骨折,聽力自然恢復到正常的可能性甚少。另外,若在傷後6周仍存在氣骨導差>40dB的傳導性耳聾,也應考慮到聽骨脫位或骨折的可能。

外傷性傳導性聽力損失主要由於鼓室積血、鼓膜破裂、聽骨鏈脫位或骨折等原因所致。鼓室積血多於3周內自行吸收或經咽鼓管排出,聽力可逐漸改善。上鼓室積血或前庭穿及蝸穿龕處有殘留血腫及中耳粘膜水腫反應較重者,聽力恢復可能較遲。在聽骨骨折合併外耳道後上壁骨折者,可形成聽骨與骨性鼓環粘連固定,在聽力恢復過程中,可能又下降。至於合併有迷路挫傷或震盪者,感音性耳聾恢復的機會較少。

【治療措施】

1.行鼓室探查術,根據聽骨損傷情況,施行各種聽骨鏈恢復術。一般聽骨脫位,常因聽骨間有纖維帶連接,可維持聽骨運動功能,聽力多有一定程度的恢復。手術治療一般要在外傷3個月以後施行。但對初起及有眩暈和眼震而疑有鐙骨內陷性骨折者,當及早手術,否則將導致內耳不可逆的病變,以致全聾。應在抗生素控制感染下,進行鼓室探查。如發現鐙骨骨折并陷入前庭,應將鐙骨挑起或取出,并按鐙骨切除術處理,前庭穿部移植靜脈或脂肪、軟骨膜等,并修復聽骨鏈,最後修補破裂的鼓膜。

2.術後應用抗生素預防感染。頭部外傷時併發過面神經不全麻痺而以後恢復的病人,行中耳手術時,再度併發面神經不全麻痺的危險性較大,應慎為對待。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