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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型血寒
【概念】

血寒證是指陰寒之邪侵犯血分、或氣虛失其溫煦,而出現血脈凝滯,收引等臨床表現的概稱。

主要臨床表現為:肢體麻木,皮膚不澤,手足清冷,惡寒,心腹絞痛,得熱痛減,月經錯後,痛經,脈細而緩等。

血寒證常見於「凍傷」、「中寒」、「脫疽」、「腹痛」及婦女「月經不調」等疾病中。

本證通常應與「血瘀證」相鑒別。

【鑑別處理】

血寒證可出現在多種疾病中,

  1. 如在凍傷病中,則多發生在指、趾、耳、鼻等暴露部位,初起則局部皮膚蒼白,冷痛麻木,繼則暗紅漫腫,或青紫成塊、疼痛、搔癢等。此由寒邪侵襲肌膚,傷及血脈,氣血凝滯所致。《外科正宗》說:「凍瘡乃天時嚴冷,氣血冰凝而成。」治宜溫陽散寒,調和營缳。方用桂枝加當歸湯(《中醫外科學》)合黃酒服之。
  2. 若在中寒病中,則臨床表現為卒然戰慄,面青咬牙,吐瀉腹痛,四肢冰冷,或手足攣踡,脈微欲絕。此由素體虛弱,外中天地之寒,或內受飲食之冷所致。治宜溫陽散寒,調補氣血。方用參附湯(《婦人良方》)合黃酒服。
  3. 若在脫疽病中出現血寒證,則多表現為面色暗淡無華,喜暖怕冷,患肢麻木,小腿搐痛,足趾暗紅或青紫而冰涼,肌肉萎縮,趾甲變厚,疼痛甚劇,徹夜難眠,舌紫黯,脈弦細而遲澀。此多由肝腎不足,外感寒邪,以致寒凝血滯,阻塞經絡所致。治宜溫陽散寒,活血通絡,方用陽和湯(《外科全生集》)合桃紅四物湯(《醫宗金鑒‧婦科心法要訣》)。
  4. 若在腹痛病中出現血寒證,表現以下腹刺痛(或脹痛)牽引睾丸墜痛,甚則攻痛連脇,並見肢冷畏寒,舌苔白滑,脈沉弦或遲等症為特點。此為下焦虛寒,復感受寒邪,寒凝肝脈所致。治宜溫肝散寒,方用溫經湯(《金匱要略》)加減。

血寒證較多發生於年高體弱者,因高齡之人,元陽漸衰,血失溫煦,常見精神萎弱,面色無華,小腿筋掣,肌肉痠疼,肢冷畏寒等症。婦人見血寒證,主要表現為月經過期,澀少不暢,色暗淡有塊,或經閉、痛經,或產後惡露不淨,小腹冷痛,宮寒不孕等。

寒為陰邪,其性凝滯,寒邪客於血脈之中,則血液凝澀不行,絡脈阻滯,遂成為寒客血瘀之證,甚則成為癥積。

【類證鑑別】

  1. 血瘀證與血寒證:兩證都有血脈凝滯症狀,在病因病機上密切相關,但有一定區別。從病因而論,血寒證多由素體陽虛,寒邪客於血脈之中,而致氣血運行遲緩。血寒是形成血瘀的病因之一,血瘀證卻是血寒證進一步發展的結果。兩者的區別在於血寒證既有形寒肢冷,疼痛喜暖,得溫痛減等寒象,又有疼痛如刺,固定不移,甚而有癥積包塊,舌有瘀斑,脈沉遲等瘀血症狀,顯然與單純血瘀證不同,不難鑒別。

【文獻別錄】

  1. 《素問‧舉痛論》:「寒氣入經而稽遲,泣而不行。客於脈外則血少,客於脈中則氣不通,故卒然而痛。」
  2. 《證治匯補‧血證》:「血寒者,其證麻木疲軟,皮膚不澤,手足清冷,心腹怕寒,腹有塊痛,得熱則止,在女子則月事後期而痛,脈細而緩。法宜溫之。」
  3. 《羅氏會約醫鏡‧經脈門》:「凡血寒血虛者,俱後期。然血何以寒?非陰寒由外而入,生冷由內而傷,原由陽氣不足,非春和之時,以致津液不能充盈,故不能如期而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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