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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 未濟
【內容】

火水未濟‧離上坎下(1)

亨,小狐汔濟,濡其尾(2),無攸利。 初六:濡其尾,吝。 九二:曳其輪,貞吉(3)。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4),三年者賞于大國(5)。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6),吉。 上九:有孚于飲酒(7),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8)

【註】

  1. 未濟:卦名。「濟」為渡水,引申為成功,未濟之義與「既濟」相反,指事未成、未完。
  2. 小狐汔濟,濡其尾:狐狸幾乎渡過河時,沾濕了尾巴。汔,帛《易》作「氣」。「汔」、「氣」通,其義為「几」、「幾乎」。濡,沾濕。
  3. 曳其輪,貞吉:拖拉車輪,占問則吉。曳,牽引。貞,占問。
  4. 震用伐鬼方:動用(兵卒)討伐鬼方。此指周人討伐鬼方。震,動。又說通振,即振奮、威武。
  5. 三年有賞于大國:經過三年(作戰取勝)得到了大國的獎賞。賞,獎賞。于,在。「大國」又作「大邦」,指殷商。
  6. 君子之光有孚:君子的光輝,在于有誠信。光,光輝。孚,誠信。
  7. 有孚于飲酒:寓誠于飲酒之中。
  8. 有孚失是:雖有誠而失正。失是,為失正。

【今譯】

未濟:亨通順利,小狐狸幾乎渡過河時,沾濕了尾巴,沒有什么利。 初六:沾濕了尾巴,將有吝羞的。 九二:拖拉車輪,占問則吉。 六三:未能成功,出征則凶,利于涉越大河。 九四:占問則吉,後悔之事消失。(周人)動用(兵力)討伐鬼方,經過三年(取勝),得到了大國的獎賞。 六五:占則吉,無後悔之事。君子的光輝,在于有誠信,這是吉利的。 上九:寓誠信于飲酒之中,無咎害;(若醉後)以酒濡頭,雖有誠而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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