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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 社生篇
【內容】

少师问曰:人生而白头,何也?岐伯曰:社日(1)生人,皮毛皆白,非止鬓发之白也。少师曰:何故乎?岐伯曰:社日者,金日也,皮毛须鬓皆白者,得金之气也。少师曰:社日非金也,天师谓之金日,此余之未明也。岐伯曰:社本土也,气属金,社日生人,犯金之气,金气者,杀气也。少师曰:人犯杀气,宜夭矣,何又长年乎?岐伯曰:金中有土,土乃生气也。人肺属金,皮毛亦属金,金之杀气得土则生,逢金则斗。社之金气伐人皮毛,不入人脏腑,故得长年耳。

少师曰:社日生人,皮毛鬓发不尽白者,又何故欤?岐伯曰:生时不同也。少师曰:何时乎?岐伯曰:非巳午时,必辰戌丑未时也。少师曰:巳午火也,火能制金之气,宜矣。辰戌丑未土也,不助金之气乎?岐伯曰:社本土也,喜生恶泄,得土则生,生则不克矣。少师曰:同是日也,何社日之凶如是乎?岐伯曰:岁月日时俱有神司之,社日之神与人最亲,其性最喜洁也,生产则秽矣,两气相感,儿身受之,非其煞之暴也。

少师曰:人生有记赤如朱,青如靛,黑如锅,白如雪,终身不散,何也?岂亦社日之故乎?岐伯曰:父母交媾,偶犯游神,为神所指,志父母之过也。少师曰:色不同者何欤?岐伯曰:随神之气异也。少师曰:记无黄色者,何也?岐伯曰:黄乃正色,人犯正神,不相校也,故亦不相指,不相指,故罔所记耳。


陈远公曰:社日生人,说来有源有委,非孟浪成文者可比。
  1. 祭灶神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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