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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地理環境不同,形成人的體質、疾病的差異,而來取不同的治療方法和用藥經驗,上升為理性認識即是"因地制宜"原則,包括因地辨證立法,因地遣方用藥等內容。《素問‧五常政大論》對於根據不同的地理環境而辨證立法,作了精闢的論述:"西北之氣,散而寒之,東南之氣,收而溫之,所謂同病異治也。"《素問‧異法方宜論》對於不同地域應採取不同的具體治療方法也有論述,說東方之城,"其治宜眨石";西方之域,"其治宜毒藥";北方之域,"其治宜灸炳",南方之域,"其治宜微針";中央之域,"其治宜導引按嬌"。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各地域只用一種方法治療,相反倒是應根據具體情況"雜合以治",才能取得效果。後世醫家也非常重視因地制宜"原則,如成無己《注解傷寒論》就強調:"醫之治病,當審地土方宜";喻嘉言《寓意草》亦指出:"辨高卑燥濕,五方宜異"而施治:孫思邀《千金要方》更說:"凡用藥皆隨土地所宜,江南嶺表,其地暑濕,其人肌膚薄脆,膝理開疏,用藥輕省;關中河北,土地剛燥,其人皮膚堅硬,腠理閉塞,用藥重復。"張錫純《醫學衷中參西錄》用具體舉例來說明各地用藥的特點:"如大江川南之人,其地氣溫暖,人之生於其地者,其肌膚薄,麻黃至餞即可出汗,故南方所出醫書,有用麻黃不過錢之語;至黃河南北,用麻黃約可三錢為率;至東北三省,因生於嚴寒之地,其肌膚頗強厚,須於三錢之外,再將麻黃加重始能發汗,此因地也。"說明不同地域的人,其用藥劑量亦應區別對待。

總之,天人論是中醫學關於人與天地自然相互關係的理論,也就是中醫的自然人體現。人與天地自然的相互關係就是人與天地相應的關係。這種關係是通過天地陰陽氣交法則來說明的,說明人體生理活動,疾病轉歸都是與天合度,與地同紀。人體生理、病理受天地氣交法則的支配,產生與之相應的變動,這種相應的變動包括人體主動和被動順應自然而生存的能力。當人體生理活動與天地陰陽氣交不相應,或人體順應能力減退,則發生疾病並構成疾病的演變與轉歸。天地陰陽氣交變動呈現明顯的時間程序和地域差異,人體生理活動和疾病過程也產生與之相應的同步變動,故養生防病、辨證論治,當遵循"因時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則,這就是天人論的精神實質。

(郭子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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