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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与发病 » 情志因素 » 七情的概念 » 情志属于魄的活动,受魂的调节和控制
【內容】

从魂相魄的阴阳属性而言,魂属阳,魄属阴;阴为阳之基,阳为阴之统,魄是魂的基础,魂是魄的主导。张景岳更明白晓畅地说:"神者,阴阳合得之灵也,二气合而生人,则血气荣卫五脏,以次相成,神明从而见矣。唯是神之为义有二:分而言之,则阳神曰魂,阴神曰魄,以及意志思虑之类,皆神也;合言之,则神藏于心,而凡情志之属,唯心所统,是为吾身之全神也。"(《类经‧天年常度》)这里张景岳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形神一元论,他把各种精神活动都看作是心神活动的一部分,而总统于心。他实际上认为,心神属阳的部分是魂,属阴的部分是魄。既然心神是"阴阳合得之灵",魂和魄也同样是阴阳之气的运动形式,所以情志、意志、思虑等,都属于魂或魄的范畴。

就人体而言,神的反应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生理的反应形式;一种是心理的反应形式。由于气是神的物质基础,所以心理的反应必然要以生理的反应形式作为基础,两者之间既有差异,而又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和相互影响。按照中医学的认识,心理反应应该称为心神的反应,或心神的活动。心神反应又可分为两种:一种反应是低级的,本能的精神现象。这就是"魄"的活动。张景岳说:"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初生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此魄之灵也。"(《类经,本神》)张隐庵说:"目之视,耳之听,鼻之嗅,口之味,手之舞,足之蹈,在地所生之形气也。"(《黄帝内经素问‧灵枢合编‧本神》)由此可以看出,魄与人的感觉和与感觉相联系的低级反应有关。这种反应是与生俱有的,所以《灵枢‧本神篇》说:"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另一种反应是与后天因素有关的,必须不断学习才能完善和发展的精神现象,这就是魂的活动。它是心神的高级活动,所以又称之为"气之灵"。结含"肝主谋虑""胆主决断"的功能,说明思维认识、评价、判断都属于魂的活动。魂是在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和基本生命活动的关系有如影之与形一样不可分离,所以《灵枢‧本神篇》说:"随神往来者谓之魂。"人在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和社会实践的影响下,魂的活动加强了,并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先天的,本能的情志却退居到从属的地位,并受魂的调节控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七情蕴藏于魄中,而受魂的控制和调节。外界刺激作用于心,被心感知后,就由魂来作处理;其中,由意志来进行分析对比判断,经过这样处理后,魂才允许魄中某种适合的情志发放出来,同时产生了相应的气机变化。这就是正常的情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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