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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诱因,就是指那些能够促使致病原因发挥效病能力的因素。在通常情况下,人体正气的抵抗力量,是能够进行自卫而使机体免遭疾病的。致病原因之所以能够发挥致病能力,主要是由于各种诱因使人体正气的抵抗力降低,自卫能力减退,从而使邪气的侵袭力量,超过了正气的抵抗力量所致。正气弱一分,邪气则进一分,正气愈弱则邪气愈盛,发展到一定限度就可发病。如外感时令病,六淫邪气是其致病原因,但每当劳倦过度,生活起居不适,致使抗病能力下降时才诱使发病。许多沉痴痼疾的复发,往往与诱因有关。慢性水肿、咳嗽、痰饮、哮证,常因外感诱使复发或加重。慢性胃脘痛、腹痛、腹泻患者,常因饥食过量,内伤生冷,或过食辛辣炙傅而诱发,慢性湿热淋证患者,常因过度疲劳,进食醇酒炙搏而诱发。可见若干急性病的发病和慢性疾病的复发,多有诱发因素存在。

诱因和原因有区别,但区别不是绝对的。同一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是诱因,而在另一情况下却是原因。如饮食不节,过食辛辣厚味可以是慢性腹痛、腹泻的诱因,也可以是产生胃肠疾病的直接原因。因此,诱因和原因应当辩证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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