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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 » 热病
【內容】

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变,志不乱,病在分腠之间,巨鍼取之,益其不足,损其有余,乃可复也。痱之为病也,身无痛者,四肢不收,智乱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则不能言,不可治也。病先起于阳,后入于阴者,先取其阳,后取其阴,浮而取之。

  • 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写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 热病七日八日,脉口动,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
  • 热病七日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 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
  • 热病七日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1)
  • 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鍼,五十九(2),苛轸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3),火者,心也。
  • 热病先身濇倚而热,烦悗,干唇口嗌,(4)取之皮,以第一鍼,五十九,肤胀口干,寒汗出,索脉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 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能起,取之肤肉,以第六鍼,五十九,目眦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者,肝也。
  • 热病面青脑痛,手足躁,取之筋间,以第四鍼于四逆,筋躄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热病数惊,瘛疭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鍼,急写有余者,癫疾毛发去,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 热病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鍼,五十九,刺骨病不食,齧齿耳青,索骨于肾,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
  • 热病不知所痛,耳聋不能自收,口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可治。
  • 热病头痛,颞颥目瘈,脉痛善衄,厥热病也,取之以第三鍼,视有余不足,寒热,痔。
  • 热病,体重,肠中热,取之以第四鍼,于其腧及下诸指间,索气于胃络,得气也。
  • 热病挟脐急痛,胸脇满,取之涌泉阴陵泉,取以第四鍼,鍼嗌里。
  • 热病而汗且出,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大渊大都大白,写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取内踝上横脉以止之。
  •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
  • 热病者,脉尚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盛躁得汗静者,生。

热病不可刺者有九,

  • 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
  • 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
  • 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
  • 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
  • 五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
  • 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
  • 七曰,欬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
  • 八曰,髓热者,死。
  • 九曰,热而痉者,死,腰折瘛疭,齿噤齘也。
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所谓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间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头入发一寸傍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痏。耳前后口下者各一,项中一,凡六痏。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

  • 气满胸中喘息,取足太阴大指之端,去爪甲如韭叶,寒则留之,热则疾之,气下乃止。
  • 心疝暴痛,取足太阴厥阴,尽刺去其血络。
  • 喉痹舌卷,口中干,烦心,心痛,臂内廉痛,不可及头,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去端如韭叶。
  • 目中赤痛,从内眦始,取之阴蹻。
  • 风痉身反折,先取足太阳及膕中及血络出血,中有寒,取三里。
  • 癃,取之阴蹻及三毛上及血络出血。
  • 男子如蛊,女子如怚,身体腰脊如解,不欲饮食,先取涌泉见血,视跗上盛者,尽见血也。
  1. 《太素》“散”作“数”,“曾汗”作“曾刺”,“腠”作“庸”。《甲乙经》“躁”字不叠,无“曾”字,“腠”作“庸”,无“之”字。
  2. 《甲乙经》此处有“刺”字,以下并同。
  3. 《甲乙经》“苛轸鼻”作“苛鼻干”,“索”之下有“于”字,次节皆同。
  4. 《太素》无“而热”、“口”等字,“九”之下有“刺”字。《甲乙经》“倚”作“烦”,“干唇口嗌”作“唇嗌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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