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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溫病脈證并治全篇 » 溫病02/宋本太陽上006
【內容】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註】

  • 發熱不渴,惡寒者,太陽證也。
  • 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證也。
  • 今太陽病始得之,不俟寒邪變熱,轉屬陽明,而即熱渴不惡寒者,知非太陽傷寒,乃太陽溫病也。
  • 由於膏梁之人,冬不藏精;辛苦之人,冬傷於寒,內陰已虧,外陽被鬱,周身經絡,早成溫化,所以至春一遇外邪,即從內應:(1)感寒邪者,則無汗,名曰溫病,當以河間法用水解散,審其表裡以解之。水解散,即天水六一散,防風通聖之合劑也。(2)感風邪者,則有汗,名曰風溫,當以水解散減麻黃,加桂枝,倍石膏,令微似汗以和之,若大發其汗,則益助蘊熱,必令身熱如火灼也。
  • 蓋風溫為病,乃風邪外盛於表,故陰陽六脈俱浮;熱邪內壅於胸,故多眠睡,鼻息鼾也。風邪傷衛,表氣不固,故自汗出;壯熱傷氣,故身重倦,聲微語難出也。
  • 若被下者,則愈奪陰液,故水泉竭而小便不利也。太陽府氣將絕,故目直視也。少陰藏氣不固,故遺失溲也。
  • 若被火者,則以火益火而陽氣燻灼,將欲發黃,故微發黃也;劇者熱極生風,故如驚癇時瘈瘲也。微黃,病深色漸加黑,故若火燻之也。
  • 溫病、熱病不惡寒者,表熱也。口渴引飲者,裡熱也。表熱無寒,故不宜汗;裡熱無實,故不宜下。表裡俱熱,尤不宜火。曰一逆者,若汗、若下、若火也;再逆者,汗而復下,下而復火也。
  • 一逆已令陰竭,尚可延引時日;再逆則陰立亡,故曰促命期也。
  • 傷寒者,傷冬月之正寒也。
  • 溫病者,傷三時之暴寒也。
  • 非時暴寒乃異氣也,以其兼令氣而為病也,故春兼風溫,即以風溫名之;夏兼暑熱,即以暑熱名之。
  • 世人通名曰傷寒,又名曰時氣,醫工見其傳變六經,表裡情狀皆同,故同乎一治也。
  • 其溫病、熱病無汗者,宜大青龍湯;時無汗、時有汗者,宜桂枝二越婢一湯;有汗者,宜桂枝合白虎湯
  • 內熱者,防風通聖散
  • 表實者,倍麻黃;裡實者,倍大黃。
  • 量其病之輕重,藥之多少而解之,三日之前,未有不愈者。
  • 其有外感邪重,內早傷陰,已經汗下而不愈者,則當審其表裡,隨其傳變所見之證,治之可也。
  • 此法惟西、北二方四時皆可行之,無不隨手取效。
  • 若江淮間地偏暖處,冬月初春乃可用之。
  • 若春末秋前,即脈證允合,當用麻、桂、青龍等湯者,亦必輕而減之,隨證消息,適可即止,慎不可過,過則反致變逆。
  • 經所謂同病異治者,此之謂也。

【集註】

  • 程知曰:「溫病熱自內出,故發熱而渴不惡寒。風溫內外交熱,加之自汗,故有身重多眠諸證,有輕重死生之分。醫者當以有汗、無汗為辨別之大要,亦即可汗、不可汗為救治之微權。」
  • 又曰:「仲景之青龍、白虎神矣!得此意而推廣之,可以應用於不窮。蓋溫病宜於發散中重加清涼,風溫不可於清涼中重加發散也。」
  • 程應旄曰:「太陽初得之一日,即發熱而渴不惡寒者,因邪氣早已內蓄,其外感於太陽,特其發端耳。其內蓄之熱,固非一朝一夕矣。蓋自冬不藏精而傷於寒時,腎陰已虧,一交春陽發熱,即病未發,而周身經絡已莫非陽盛陰虛之氣所布濩。所云至春發為溫病者,蓋自其胚胎受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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