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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濕、暍,此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按:「傷寒所致」四字,甚無所謂,衍文也。

【註】

  • 傷寒,太陽經中之一病,非謂太陽經惟病傷寒也。
  • 蓋以六氣外感之邪,人中傷之者,未有不由太陽之表而入者也。
  • 痙,風邪也。
  • 濕,濕邪也。
  • 暍,暑邪也。
  • 夫風寒暑濕之病,固皆統屬太陽,然痙、濕、暍三種,雖與傷寒形證相似,但其為病傳變不同,故曰:宜應別論也。

【集註】

  • 方有執曰:「痙、濕、暍三者,皆風寒之變證。既成變證,則當別為立論。然自風寒變來,本屬太陽,猶有風寒涉似之疑,須當併為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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