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原病篇 » 2
【內容】

陰陽應象大論曰:「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上節統言司天之病,此下專言人受病之故。

【註】

  1. 細考宋元以來諸名家,皆不知溫病傷寒之辨,如龐安常之卒病論,朱肱之活人書,韓祇和之微旨,王實之證治,劉守真之傷寒醫鑒,傷寒直格,張子和之傷寒心鏡等書。非以治傷寒之法治溫病,即將溫暑認作傷寒,而疑麻桂之法不可用,遂別立防風通聖、雙解通聖、九味羌活等湯,甚至於辛溫藥中加苦寒,王安道濂洄集中辨之最詳,茲不再辯。
  2. 論溫病之最詳者,莫過張景岳、吳又可、喻嘉言三家,時醫所宗者三家為多,請略陳之。按張景岳、喻嘉言皆著講「寒」字,並未理會本文上有「故曰」二字,上文有「重陰必陽,重陽必陰」二句。張氏立論出方,悉與傷寒混,謂溫病即傷寒,襲前人之舊,全無實得,固無足論。喻氏立論,雖有分析,中篇亦混入傷寒少陰厥陰證,出方亦不能外辛以發表,辛熱溫裡,為害實甚,以苦心力學之士,尚不免智者千慮之失,尚無怪後人之無從取法,隨手殺人哉,甚矣學問之難也。
  3. 吳又可實能識得寒溫二字,所見之證,實無取乎辛溫辛熱甘溫,又不明伏氣為病之理,以為何者為即病之傷寒,何者為不即病,待春而發之溫病,遂直斷溫熱之原,「非風寒所中」,不責己之不明,反責經言之謬。
  4. 瑭推原三家之偏,各自有說,張氏混引經文,將論傷寒之文引證溫熱,以寒化熱之後,經亦稱熱病故也,張氏不能分析,遂將溫病認作傷寒。喻氏立論,開口言春溫,當初春之際,所見之病,多有寒證,遂將傷寒認作溫病。吳氏當崇禎凶荒兵火之際,滿眼溫疫,遂直闢經文,「冬傷於寒,春必病溫」之文,蓋皆各執己見,不能融會貫通也。
  5. 瑭按伏氣為病,如春溫冬溫瘧,內經已明言之矣。亦有不因伏氣,乃司天時令現行之氣,如前列大元正紀所云是也。此二者皆理數之常者也,更有非其時而有其氣,如又可所云「戾氣」,間亦有之,乃其變也。惟在司命者,善察其常變,而補救之。

上一節 1
3 下一節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