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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病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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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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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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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內容】
手太陰暑溫,服香薷飲,微得汗,不可再服香薷飲,重傷其表,暑必傷氣,最令表虛,雖有餘證,知在何經,以法治之。
【註】
按傷寒非汗不解,最喜發汗,傷風亦非汗不解,最忌發汗,只宜解肌,此麻桂之異其治,即異其法也。
溫病亦喜汗解,最忌發汗,只許辛涼解肌,辛溫又不用,妙在導邪外出,俾榮衛氣血調和,自然得汗,不必強責其汗也。
若暑溫、濕溫,則又不然,暑非汗不解,可用香薷發之,發汗之後,大汗不止,仍歸白虎法,固不必傷寒、傷風之漏汗不止,而必欲桂附護陽實表,亦不可屢虛其表,致令厥脫也。觀古人暑門有
生脈散
法,其義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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