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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溫病七八日以後,脈虛數,舌絳苔少,下痢日數十行,完穀不化,身雖熱者,桃花粥主之。

【註】

  1. 上條以脈不數而濡小,下痢稀水,定其為虛寒,而用溫澀。
  2. 此條脈雖數而日下數十行,至於完穀不化,其裡邪已為泄瀉下行殆盡,完穀不化,脾陽下陷,火減之象,脈雖數而虛,苔化而少,身雖餘熱未退,亦虛熱也。
  3. 純係關閘不藏,見證補之,稍緩則脫,故改桃花湯為粥,取其逗留中焦之意,此條認定「完穀不化」四字要緊。

【方劑】

桃花粥 (甘溫兼澀法)
人參三錢 炙甘草三錢 赤石脂六錢細末 白粳米二合
水十杯,先煮參草,得六杯,去渣,再入粳米煮,得三杯,納石脂末三錢,頓服之,痢不止,再服第二杯,如上法,痢止停後服。或先因過用寒涼,脈不數,身不熱者,加乾薑三錢。

【註】

  1. 汪按前一甲煎為下後滑泄者設,此二方為陽虛而關閘撤者設,當審證用之。
  2. 此外有雖下痢而邪未淨,如熱結旁流之類,仍當下,及熱痢下重,當用苦寒堅陰,如白頭翁湯,苓芍湯之類者。各有本條,不在此例,不可誤用。
  3. 其濕溫瘧痢等證,有當兼用升提者,又一例,邪熱不殺穀,亦有完穀一證,不可不慎,當於脈之虛實,並兼現之證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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