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倉 BL50
﹝釋名﹞
胃為倉稟之官,穴在胃俞之旁,故名。
﹝出處﹞
針灸甲乙經。
﹝位置﹞
﹝局部解剖﹞
﹝刺灸法﹞
直刺或向脊旁斜刺0.5~0.8寸。不可過深。艾炷灸3~7壯,艾條溫灸10~15分鐘。
﹝主治﹞
﹝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