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內容】

原因

脊髓受到椎骨、韧带等组织保护,之所以造成针刺损伤,与下列原因有关。

一、穴位原因:

多因取用督脉上的穴位引起。其中,以大椎、陶道等穴最为常见,损伤后症状亦较严重。大椎深部相当胸Ⅰ、Ⅱ节段水平,陶道深部为胸Ⅱ、Ⅲ节段水平,正处于颈膨大部。

二、操作原因

(一)毫针刺之过深,伤及脊髓实质,大幅度的提插捻转,则可加重此种损伤。

(二)穴位注射,注射针头深入椎管,刺伤脊髓,或推药速度过快过猛,剂量过大或药物浓度过浓,刺激性太强,亦可使脊髓损伤。我们于1971年治一例14岁的脑病后遗症(愚钝)患儿,以卤碱注射液2ml,维生素B1和维生素B12各1ml,混合注射入大椎穴。采用5号齿科针头,深刺达针体之4/5,迅速推入药物。拔针后,患儿即出现四肢瘫痪,小便失禁,但神志清楚。后采用大椎穴局部热敷,卧床休息约十三小时,始逐渐恢复。

(三)电针刺激,电流强度过大,频率过快,通电时间过长,都有可能损伤脊髓。

临床表现

针刺损伤脊髓,因程度不一而症情有别,常见的类型为:脊髓震荡和脊髓刺伤。

一、脊髓震荡:

是一种轻微的脊髓损伤,其主要病理、生理变化为脊髓功能暂时的或一过性的传导障碍。,病理组织上无器质性变化。表现为部分,或极少出现全部脊髓的暂时性的传导障碍,包括节段性感觉障碍,运动障碍(肢体弛缓性瘫痪、四肢瘫或截肢瘫),有的尚伴有直肠和膀胱括约肌障碍(大小便失禁、尿潴留等),各种反射消失。腰椎穿刺脑脊液检查无变化。

脊髓震荡,多数由于穴位注射过快,过猛,剂量过所致;电针刺激,也易于造成。

二、脊髓刺伤:

在针刺损伤脊髓中,也属常见的一种。其主要病理生理变化是脊髓组织因刺伤后发生不同程度的出血、水肿,重者可进而软化、坏死。症状为脊髓功能障碍,包括损伤节段以下的肌张力降低,明显的运动和感觉障碍,直肠和膀胱括约肌障碍,腱反射和病理反射消失,并可引起某些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内脏功紊乱等)。

脊髓刺伤,多因刺伤过深,伤及脊髓灸质所致。

预防方法

一、掌握针刺深度与方向:

大椎等穴针刺时,应严格注意针法。大椎穴取穴,病人宜正坐,头向前略倾,先直刺0.5寸,然后略向上刺1~2寸。进针层次为:刺入皮肤→皮下组织→项部诸肌肉→棘间韧带→黄韧带→硬膜外腔(内有丰富的静脉丛及淋巴管)→坚韧的硬脊膜。一般不能穿透硬脊膜。如穿过硬脊膜,即进入蛛网膜下腔,常有空落感,应迅速将针外提,以免损伤软脊膜和脊髓。

二、注意操作手法:

毫针刺,不要为了盲目寻求“触电感”而深刺猛刺。这可能与某些针灸书刊不适当的强调有关。穴位注射的药量不宜太大,药液刺激性要弱,必要时加以稀释,推药速度应缓慢。督脉针刺时,尽量避免通电,如确因治疗需要,电流量要适中,不可突然变化,并宜控制通电时间。对不合作的患者,操作时要特别谨慎,留针过程应密切注意(一般不留针),以防不测。

处理方法

在脊髓休克期,应尽早准确判断是脊髓震荡还是脊髓损伤,以便妥善处理。

一、脊髓震荡:

无须特殊治疗方法。令病人静卧平板床,严禁任意翻动。在此期间,注意护理,细心观察临床症状和血压、脉搏、呼吸及体温等的变化,以便能早期发现并发症,及时采取措施。如为穴位注射所致,可在局部湿热敷。以促进药物消散吸收。

单纯脊髓震荡,只要处理妥当,经过数分钟、数小时至数日,其功能障碍可完全恢复。

二、脊髓刺伤:

其一般处理和上述相似。治疗上采用脱水疗法(尿素、甘露醇)以消除脊髓水肿、激素治疗(糖类激素为主)以及采用高压氧和低温疗法等。如出现尿潴留,可留置导尿管。病人瘫痪时间较长,应注意预防肺及泌尿系统感染,给以必要的抗感染治疗;精心护理,按时替病人翻身擦背等,以防止褥疮,并要加强营养。

脊髓刺伤,约在伤后3~6周左右,脊髓的水肿等逐渐消失,功能多可恢复。对于伤后脊髓症状逐渐加重,感觉及运动等障碍的水平不断上升者,必要时转外科手术治疗。

病案举例

患者,女,30岁。因精神分裂症7年,于1970年1月3日入院,进行针灸治疗。2月3日11时10分,行第七次针刺时,于大椎进针后通电,电流0~3mA,持续3~4min,患者无反应,因故暂停。后来,又将电流增至6~7mA,并行节律性刺激4~5次,再持续通电3~4min。突然发现病人四肢软瘫,出现紫绀。立即取针,进行急救无效,于12时40分死亡。

尸体解剖发现在颈胸段脊髓,背侧正中有一针刺小孔,未见出血,局部脊髓外观未见其他发现(20)。

【按】

本例系因针刺过深,伤及脊髓,加之电流过强,加重损伤而造成的事故,故目前一般不主张在督脉穴区通以电针。至于病人突然死亡的病理原因,因报道述之不详,故不明。

expand_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