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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刺麻醉 » 针麻发展史 » 针麻效果的评级标准
【內容】

对镇痛效果的评级方法,根据手术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但原则上把针麻镇痛效果分为无痛、微痛(轻痛)、较痛、剧痛四类(也有分为五类的,即将微痛与轻痛分列)。分设优、良、可、失败四级。

在早期还非常强调辅助用药的用量,超过人为限量则降级处理,往往因过分严格掌握用药量而出现病人镇痛不全的弊端。

从1978年以来,在总结原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评级标准。将原有四级(或五级)评级,改为成功或失败两级评定,成功级的病人中,针麻镇痛效果极好且用辅助药量少、生理指标稳定、手术顺利的病人,又可细分为Ⅰ级与Ⅱ级。辅助用药的量也有相应的增加,其目的是为了保持病人术中不受痛苦,以杜冷丁为例,其用量允许1.5mg/kg(原评级标准为1mg/kg)。在大中型手术,可加用0.5%普鲁卡因10毫升。

评级标准的改革,显示了针麻临床研究的日益成熟,充分考虑了在最大程度内保证病人不痛的情况下,展开针麻临床研究工作。

由于常用针麻手术的种类不同,所以各类手术又有其相应的评级标准。

为更较客观的评价针麻镇痛效果,将各种影响针麻镇痛效果的因素排除,使每例针麻手术的个体差异性不致掩盖针麻效果,更具可比性,近来又倡用痛比率等相对指标来评价针麻镇痛效果。

以每例施行针麻手术病人步骤数为分母,以手术中产生疼痛的步骤数为分子,表示该例针麻手术的痛比率(即在该手术过程中,发生疼痛的手术步骤所占的百分数)。

痛比率=发生疼痛的手术步骤数手术总步骤数

痛比率的评价针麻镇痛方法,有以下几个优点:

一、以手术全过程中,产生疼痛的百分数来评价针麻的镇痛效果,可明确表明针麻镇痛效应的所占比重;

二、由于是自身对比的相对值,所以避免了个体差异所致同类手术的不同个体的不可比性;

三、简便易行。

目前应用的针麻手术评级标准如下:

一、针麻手术评级标准(1975年制订)

Ⅰ级:基本不痛,安静,手术顺利进行。2小时内哌替啶用量:1mg/kg或不用;或胸腹四肢手术在0.5%普鲁卡因5毫升以内。

Ⅱ级:偶疼或有痛疼表现,尚安静,不影响手术进行。2小时内哌替啶用量:1.5mg/kg以内;大中手术,0.5%普鲁卡因10毫升以内。

Ⅲ级:明显疼痛,加用辅助药后减轻,尚能完成手术;2小时内哌替啶用量:2mg/kg以内;大中手术,0.5%普鲁卡因20毫升以内。

Ⅳ级:明显疼痛,加用辅助药后需改麻醉手术才能进行。2小时内哌替啶用量:2mg/kg以上;大中手术,0.5%普鲁卡因20毫升以上。

血压、脉搏、呼吸变化及其它客观指标的测定作为评级参考。

二、颅脑手术全国统一评级标准(1981年制订)

(一)成功Ⅰ甲:手术中病人安静未诉疼痛手术顺利进行,二小时辅助用药剂量为:哌替啶1mg以内/kg(或芬太尼2mg/kg加氟哌啶(醇)5mg);不用普鲁卡因。

Ⅰ乙:试皮肤时疼痛,加用0.1%普鲁卡因150毫升头皮帽状腱膜浸润。

(二)失败Ⅱ:手术以疼痛明显,辅助药量超过规定或改药物麻醉;曾鲁卡因用量超过上述规定。

以上的评级标准,只反映针刺镇痛效果,对于腹部手术中的抗内脏牵拉反应及肌肉松弛情况就不能完全反映出来,近年来针麻研究工作探索应用综合指标即生理指标和临床效果相结合评定针麻效果,如胃和子宫全切除术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又制定了针刺反应、牵拉反应和肌肉紧张的指标。有的单位对针麻胃大部切除术按临床观察镇痛、抗牵拉反应和肌肉松弛程度分别评级,同时还按脉象、血压和心率等各项生理指标进行生理评级,然后作出总评。分评和总评标准是:

一、镇痛Ⅰ级:在整个手术过程中,进行各主要操作步骤时,病人安静或偶有轻皱眉或轻短呻吟、气促等。Ⅱ级:处理各主要步骤时常有皱眉或轻声唤痛;或在多数操作中安静,但在某一操作步骤病人反应较大。Ⅲ级:处理各主要步骤时反应较大,如叫痛、握掌、身动等,且持续时间较长。Ⅳ级:痛重而不宜继续针麻手术。

二、抗牵拉反应Ⅰ级:在整个手术过程中病人安静,或在牵拉胃和十二指肠、分离胃血管、断胃、拉空肠等步骤时,病人偶有皱眉、轻微心慌、出汗、恶心或胃痉挛,但时间短暂。Ⅱ级:在上述操作过程中,心慌、出汗、恶心、胃痉挛等多次出现。Ⅲ级:病人呻吟不止、出汗多、烦燥不安、恶心、呕吐等明显。Ⅳ级:因反应重而需改变麻醉方法。

三、肌肉松弛Ⅰ级:整个手术过程中肌肉松弛,操作方便,缝合腹壁容易。Ⅱ级:在某些主要手术步骤,肌肉较紧,手术野缩小,缝合腹壁各层时较紧,但不影响手术操作。Ⅲ级:肌紧张明显,手术操作及缝合腹壁有一定的困难。Ⅳ级:因肌紧张需用肌肉松弛剂或改变麻醉方法。

四、生理指标评级:生理指标主要以脉象、血压、心率三项为主。

总评以镇痛、抗牵拉反应、肌肉松弛三项临床指标为基础,凡有一项属Ⅱ级者即为Ⅱ级,有一项为Ⅲ级者即为Ⅲ级。以脉象、血压,心率三项生理指标为参考数据,有一项为Ⅱ级者,如临床指标为Ⅰ级仍可评为Ⅰ级;有一项为Ⅲ级者,总评只能为Ⅲ级。术中辅助用药按全国规定量,超过者降级或作为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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