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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刺痈邪无迎陇(通“隆”),易俗移性不得脓,诡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阳过痈所者,取之其输,泻之。”“刺痈者用铍针。”意即刺治痈肿之邪不可迎著痈邪隆盛之时,在痈肿处妄施针刺或过早排脓,必须改变习用的治疗方法,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治,这样就可以在痈肿未化脓前争取治疗。若已化脓,就须要更改不同的治法以除去脓液,使其不能留聚在痈肿的处所,则痈邪就会消亡。另外,在经过痈肿的阴阳诸经脉上,选取腧穴,施行泻的手法来配合治疗。在刺治痈肿排除脓液时应施用九针中的铍针。这种刺痈邪的原则为历代医家所袭用,屡见于外科方书中。如明代薛立斋在《外科发挥》中就认为若脓成长痈,宜急针之,使毒外发,不致内溃。这就是用铍针砭刺在痈肿患部排脓的观点。薛氏并在《外科发挥》中举一案例,“一男子咽喉肿痛,牙关紧闭,针不能入,先刺少商二穴,出黑血,口即开。”这就是在远端,有关阴阳诸经上“取其输,泻之”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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