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概述﹞
切法,源於《內經》,《靈樞‧外揣》曰:「切而驗之」;《素問‧離合真邪論》云:「切而散之,推而按之」。歷代醫家亦多有闡發:《針經指南》指出「切者,凡欲下針,必先用大指甲左右于穴切之,令氣血宣散後下針,是不傷榮衛故也」。《針灸大成》將「爪、切」合稱,兩者的區別在于:爪以指甲掐穴位,主要用於定穴;切是以指甲在穴之周圍切掐,重在宣散氣血。
﹝操作方法﹞
用拇指或食、中指之指甲在穴位周圍掐切,一般在經絡循行路線上掐切,切掐時用力均勻,如「刀切割之狀」。
(圖例)
﹝臨床應用﹞
一、宣通血氣,進針後易于得氣。
二、減輕針刺疼痛。
﹝注意事項﹞
與爪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