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陰氣”相對。泛指它們所代表的事物的兩個對立面之一。如就機能與物質來說,陽氣指機能;就臟腑機能來說,則六腑之氣為陽氣;就營衛之氣來說,則衛氣為陽氣;就運動的方向和性質來說,則行於外表的,向上的、亢盛的、增強的、輕清的為陽氣、餘可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