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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 » 駢拇第八
【內容】

(1)駢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於德(2)。附贅縣疣,出乎形哉!而侈於性(3)。多方乎仁義而用之者,列於五藏哉!而非道德之正也(4)。是故駢於足者,連無用之肉也;枝於手者,樹無用之指也(5);多方駢枝於五藏之情者(6),淫僻於仁義之行(7),而多方於聰明之用也。是故駢於明者,亂五色,淫文章,青黃黼黻之煌煌非乎?而離朱是已(8)。多於聰者,亂五聲,淫六律,金石、絲竹,黃鐘、大呂之聲非乎?而師曠是已(9)。枝於仁者,擢德塞性以收名聲,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而曾、史是已(10)。駢於辯者,纍瓦結繩竄句,游心於堅白同異之間,而敝跬譽無用之言非乎?而楊、墨是已(11)。故此皆多駢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12)。故合者不為駢,而枝者不為跂(13);長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是故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14)。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無所去憂也(15)。意仁義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憂也(16)?且夫駢於拇者,決之則泣;枝於手者,齕之則啼。二者或有餘於數,或不足於數,其於憂一也(17)。今世之仁人,蒿目而憂世之患(18);不仁之人,決性命之情而饕富貴(19)。故意仁義其非人情乎!自三代以下者,天下(20)何其囂囂也(21)?且夫待鉤繩規矩而正者,是削其性(22);待繩約膠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23);屈折禮樂,呴俞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24)。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鉤,直者不以繩,圓者不以規,方者不以矩,附離不以膠漆,約束不以纆索(25)。故天下誘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26);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故古今不二,不可虧也(27)。則仁義又奚連連如膠漆纆索,而遊乎道德之閒為哉?使天下惑也(28)!夫小惑易方(29),大惑易性(30)。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也(31),天下莫不奔命於仁義(32),是非以仁義易其性與(33)?故嘗試論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34),大夫則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35)。故此數子者(36),事業不同,名聲異號,其於傷性以身為殉,一也。臧與穀,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37)。問臧奚事,則挾筴讀書;問穀奚事,則博塞以遊。二人者,事業不同,其於亡羊均也(38)。伯夷死名於首陽之下,盜跖死利於東陵之上(39)。二人者,所死不同,其於殘生傷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跖之非乎?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40);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跖亦伯夷已(41),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42)?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43);屬其性於五味,雖通如俞兒,非吾所謂臧也(44);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於其德而已矣(45);吾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46),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47)。夫不自見而見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48)。夫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雖盜跖與伯夷,是同為淫僻也(49)。余愧乎道德(50),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而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51)

  1. 蘇輿云:「駢拇下四篇,多釋老子之義。周雖悅老風,自命固絕高,觀天下篇可見。四篇於申老外,別無精義,蓋學莊者緣老為之。且文氣直衍,無所發明,亦不類內篇汪洋俶詭。王氏夫之、姚氏鼐皆疑外篇不出莊子,最為有見。即如此篇,首云『淫僻於仁義之行』,末復以『淫僻』『仁義』平列,踳駁顯然。且云『余媿乎道德』,莊子焉肯為此謙語乎?」
  2. 李云:「駢,併也。」成云:「足大拇指與第二指相連。枝指,手有六指也。」崔云:「侈,過也。」案:生而有之,故曰出乎性。德之言得也。所得比人為過。
  3. 附贅縣疣,見大宗師篇。形既成而後附,故曰出乎形,然過於自然之性。
  4. 成云:「方,道術也。」案:多術以施用仁義者,以五性為人所同有,而列於五藏,以配五行,然非道德之本然。
  5. 樹,立。
  6. 情,實。
  7. 淫,過也。過詭於正,故曰淫僻。
  8. 言自離朱諸人始也。成云:「斧形謂之黼,兩己相背謂之黻。五色,青、黃、赤、白、黑也。青與赤為文,赤與白為章。煌煌,眩目貌。」司馬云:「離朱,黃帝時人,百步見秋毫之末。一云見千里鍼鋒。孟子作離婁。」
  9. 釋文:「師曠,晉大夫,善音律,能致鬼神。史記云:『冀州南和人,生而無目。』」郭云:「生而有耳目者,所困常在於希離慕曠,則離、曠雖聰明,乃亂耳目之至也。」
  10. 枝於仁者,謂標舉仁義,如枝生一指。曾、史性優於仁義,而性不長者爭慕之,天下喧攘,如簧如鼓,以奉不能及之法式也。曾、史,曾參、史魚。王念孫云:「塞與擢,義不相類。塞當為搴,形近而誤。擢、搴,皆謂拔取之也。廣雅:『搴,取也,拔也。』方言作攓,云:『取也。南楚曰攓。』說文作㩃,云:『拔取也。』淮南俶真篇:『俗世之學,擢德攓性,內愁五藏,外勞耳目,乃始招蟯振繾物之毫芒,搖消掉捎仁義禮樂,暴行越智於天下,以招號名聲於世。』又曰:『今萬物之來,擢拔吾性,攓取吾情。』皆其證。」
  11. 崔云:「聚無用之語,如瓦之纍,繩之結也。一云:瓦當作丸。」案:竄易文句,游蕩心思於堅白同異之閒也。郭嵩燾云:「敝,謂勞敝也。跬譽,猶云咫言。半步為跬。司馬法:『一舉足曰跬。』跬,三尺也。跬譽者,邀一時之近譽。勞敝於有近譽、無實用之言,故謂之駢於辯。楊朱、墨翟稟性多辯,故特舉之。」
  12. 俞云:「上正字乃至字之誤。」
  13. 釋文:「跂,其知反。」宣本作「歧」。案:跂、歧同。
  14. 成云:「鳧,小鴨。」
  15. 宣云:「率其本然,自無憂,何待去?」
  16. 蘇輿云:「『仁人』,宣本作『仁義』,是。郭注云:『恐仁義非人情而憂之者,真可謂多憂也。』似所見本亦作『仁義』。此言仁義束縛,使人失其常性而多憂患。在宥篇『愁其五藏以為仁義』,即此旨。此緣下『仁人』而誤。」
  17. 駢者數不足,枝者數有餘。
  18. 司馬云:「蒿,目亂也。」俞云:「蒿是𥉑之假字。玉篇:『𥉑,目明,又望也。』是𥉑為望視之貌。仁人之憂天下,必為𥉑然遠望,故云然。𥉑與蒿,古音相近,故得通用。詩『白鳥翯翯』,孟子作『鶴鶴』,文選景福殿賦作『𥉑𥉑』。蒿之通𥉑,猶翯之通鶴與㿥矣。」
  19. 決,潰也。如水之決隄而出。情,實。饕,貪也。
  20. 蘇輿云:「自三代以下者,莊子有此文法,胠篋、在宥篇屢見。」
  21. 成云:「囂囂,猶讙聒。」
  22. 成云:「鉤曲,繩直,規圓,矩方,皆損害本性。」
  23. 成云:「約,束縛也。侵傷其德。」
  24. 禮樂周旋,是屈折也。呴俞,猶煦嫗,假仁義也。
  25. 釋文:「廣雅:『纆,索也。』」
  26. 宣云:「誘然若有導以生者。」
  27. 古今無二理,不可以人為損之。
  28. 連連,相續貌。此尊道德而斥仁義。
  29. 迷於所向。
  30. 失其真性。
  31. 俞云:「招,舉也。」釋文:「撓,亂也。」
  32. 奔馳以從之。
  33. 郭云:「雖虞氏無易之情,而天下之性固已易矣。」
  34. 以名利易性。
  35. 以家天下易性。
  36. 蘇輿云:「數子,猶言此數等人。」
  37. 釋文:「張揖云:『婿婢之子謂之臧。』崔本穀作𣫌,云:『孺子曰𣫌。』」
  38. 釋文:「筴,字又作策,李云:『竹簡也。』塞,博之類也。」案:策當讀如左傳「繞朝贈策」之策,驅羊鞭也。
  39. 成云:「跖,柳下惠從弟,卒徒九千,常為巨盜。東陵,山名,又云即太山,在齊州界,去東平十五里,跖死其上。」
  40. 「則有」之則,與而同義。
  41. 跖與夷同。
  42. 宣云:「稱名何取相異?」
  43. 釋文:「屬,謂係屬。」成云:「臧,善也。」
  44. 釋文:「司馬云:『俞兒,古之善識味人也。』崔云:『尸子曰:「膳俞兒和之以薑桂,為人主上食。」淮南云:「俞兒、狄牙,嘗淄、澠之水而別之。」一云:俞兒,黃帝時人。狄牙則易牙,齊桓公時識味人也。一云:俞兒亦齊人。』」
  45. 善在自得。
  46. 宣云:「此句疑言味而訛。」
  47. 成云:「心神馳奔,耳目竭喪,此乃愚闇,豈曰聰明!若聽耳之所聞,視目之所見,保分任真,不蕩於外者,即物皆聰明也。」
  48. 郭云:「此舍己效人者也,雖效之若人,而己已亡矣。」
  49. 郭云:「苟以失性為淫僻,雖所失之塗異,其於失之一也。」案:大宗師篇:「狐不偕、務光、伯夷、叔齊、箕子胥餘、紀他、申屠狄,是役人之役,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莊子以全生為大,故於伯夷一流人深致不滿,但務光、申徒狄諸人,情事未詳,當時或有可以不死之道。至夷、齊、箕子,所係至重,不可一概而論。此所見與聖人異也。
  50. 宣云:「謙詞。」
  51. 宣云:「莊子將仁義、淫僻例視,何有上下之目!此上、下二字,就俗見言之。」案:三代以來,視道德甚尊,而論仁義不分析。韓非子混義於仁,此文亦以仁義併入仁人內言之。自孔、孟書外,罕能推見仁義之分者,漆園固別有微恉,世儒亦無復深求。昌黎原道一篇,開宗明義,獨舉「仁」「義」「道」「德」四字,開示學人,所以能拔出唐賢而上契古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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