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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青蒿
來源玉叩齋
【內容】

今用青蒿為菊科植物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的乾燥地上部分。青蒿以前多為野生,現已廣泛種植,主產於重慶酉陽、秀山,四川、雲南、貴州、廣東、海南、廣西、浙江、湖北、安徽、江蘇、浙江等省亦有產出。

本草研究認為:古代所用青蒿來源於包括Artemisia annua在內的菊科Artemisia屬多種植物。大約在宋代,沈括、寇宗奭根據青蒿的氣味、色澤及可食與否,將之分為兩類:氣芳香、色深青、可食用的可能是Artemisia apiacea;氣略臭、色偏黃、味苦難食者則為Artemisia annua,李時珍正式將後者稱為黃花蒿。因近代發現Artemisia屬植物中唯有Artemisia annua含有可抗瘧的青蒿素,故《中國藥典》1985版開始,規定Artemisia annua為藥用青蒿的唯一來源。Artemisia annua分佈甚廣,古今藥用皆無明顯的道地性,現代規模化種植可根據青蒿素含量高低來選擇適宜地域。

【品種考訂】

「蒿」在古代是一大類草本植物的泛稱,《詩經﹒鹿鳴》「呦呦鹿鳴,食野之蒿」,注家引《晏子》云:「蒿,草之高者也。」區別言之則有白蒿(《詩經》稱「蘩」)、蔞蒿(《詩經》名「蔞」)、牛尾蒿(《詩經》名「蕭」)、牡蒿(《詩經》稱「蔚」,入藥則有艾蒿、茵陳蒿、馬先蒿等,這些大都是菊科Artemisia屬植物,青蒿亦其中之一。

《本草經》草蒿一名青蒿,而青蒿之名最早則見於《五十二病方》,該書牝痔方用到青蒿,并說:「青蒿者,荊名曰囗。」其缺字上半殘損,《病方》整理者認為是「萩」,不僅同時出土的《養生方》專門用到「萩」,檢《爾雅﹒釋草》「蕭,萩」,郭注「即蒿」,邢疏謂「蕭、萩,古亦疊韻。」按《詩經》多處提到「蕭」,如言「采彼蕭兮」、「蓼彼蕭斯」等,據陸璣疏云:「今人所謂萩蒿是也。或云牛尾蒿,似白蒿。白葉莖粗,科生,多者數十莖,可作燭,有香氣,故祭祀以脂爇之為香。」如其說則《病方》中的這種名「萩」的青蒿很可能是今之牛尾蒿Artemisia subdigitata Mattf.一類。另一種說法認為《病方》中的缺字為「菣」,《說文》「菣,香蒿也。」據《爾雅》「蒿,菣」,郭注云:「今人呼青蒿香中炙啖者為菣。」邢疏引孫炎云:「荊楚之間謂蒿為菣。」陸璣詩疏也說:「蒿,青蒿也。荊豫之間,汝南、汝陰皆云菣。」儘管如此,也沒有充分的證據可證明這一名「菣」的「青蒿」便是今用品種。

事實上,從《本草經》直至宋代本草中的青蒿品種都不很固定,且各種證據間頗有牴牾之處,未必能輕易確定為Artemisia annua也。

(1)藥用青蒿之所以被規定為Artemisia annua,此種含有具抗瘧活性的青蒿素,幾乎是唯一的原因,而從《本草經》直到《證類本草》,主流本草隻字不提青蒿截瘧的功效。

(2)陶弘景說到青蒿可以作食物,《集注》云:「即今青蒿,人亦取雜香菜食之。」《食療本草》云:「最早春便生,色白者是,自然香醋淹為菹,益人。」《本草衍義》云:「草蒿,今青蒿也。在處有之,得春最早,人剔以為蔬,根赤葉香,今人謂之青蒿,亦有所別也。」又如蘇軾詩句「漸覺東風料峭寒,青蒿黃韭試春盤」,皆以青蒿為食物,而Artemisia annua味苦,甚難吃,文獻所稱的食用青蒿不應是此種。


圖1、《類證》草蒿藥圖之一

《類證》草蒿藥圖之二

(3)尤其重要的是,《證類》所繪兩幅草蒿(青蒿)藥圖都很離奇,圖1甚至很難認為 是菊科植物,而圖2接近穗狀花序,勉強可以釋為南牡蒿Artemisia eriopoda Bunge,但無論如何,此兩幅藥圖絕不與Artemisia annua有任何相似之處。

而另一些資料則表明Artemisia annua在魏晉至唐宋時期的確也作為青蒿使用。

(1)《肘後備急方》治寒熱諸瘧方有云:「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漬,絞取汁,盡服之。」現在已知,在Artemisia屬植物中,唯有Artemisia annua含有青蒿素,具抗瘧作用,因此,如果葛洪記載真實的話,所使用的青蒿理應是此種。

(2)《齊民要術》卷9引《食次》作女麯用青蒿上下罨之,其法在《天工開物》中仍有記載,酒麯條云:「凡造神麴所以入藥,乃醫家別于酒母者。法起唐時。其曲不通釀用也。造者專用白面,每百斤入青蒿自然汁、馬蓼、蒼耳自然汁,相和作餅,麻葉或楮葉包罨,如造醬黃法。」現代民間製作神麯所用青蒿依然是氣味濃烈的Artemisia annua。

(3)Artemisia annua全株含揮發油,具有特殊的氣味,《蜀本草﹒圖經》描述青蒿說:「葉似茵蔯蒿而背不白,髙四尺許,四月五月采苗,日干。江東人呼為犭+卂蒿,為其臭似犭+卂,北人呼為青蒿。」 據《廣韻》云:「犭+卂,小獸,有臭,居澤,色黃,食鼠。」按如所說,犭+卂當是黃鼠狼之類的動物,將新鮮Artemisia annua的氣味與黃鼠狼相比,確實有几分相似,這也是此植物得名「臭蒿」的原因。

面對以上兩組相矛盾的證據,我們認為,直到宋代,藥用青蒿主要來源於菊科Artemisia屬多種植物,Artemisia annua只是其中之一。

若撇開令人困惑的《證類》兩幅草蒿藥圖,與蘇頌年代相近的沈括和寇宗奭似乎注意到青蒿食用與藥用的不同,并試圖加以解決。

《夢溪筆談》卷26云:「蒿之類至多。如青蒿一類,自有兩種,有黃色者,有青色者。《本草》謂之青蒿,亦恐有別也。陝西綏銀之間有青蒿,在蒿叢之間,時有一兩株,迥然青色,土人謂之香蒿,莖葉與常蒿悉同,但常蒿色綠,而此蒿色青翠,一如松檜之色,至深秋,余蒿并黃,此蒿獨青,氣稍芬芳。恐古人所用,以此為勝。」

寇宗奭基本同于此說,《衍義》云:「草蒿,今青蒿也。在處有之,得春最早,人剔以為蔬,根赤葉香,今人謂之青蒿,亦有所別也。但一類之中,又取其青色者。陝西綏銀之間有青蒿,在蒿叢之間,時有一兩窠,迥然青色,土人謂之為香蒿。莖葉與常蒿一同,但常蒿色淡青,此蒿色深青,猶青,故氣芬芳。恐古人所用以深青者為勝,不然,諸蒿何嘗不青。」

沈括、寇宗奭皆以苗色深青為青蒿,這究竟是Artemisia屬植物的哪一種,實難確指,或許就是後來引起爭議的Artemisia apiacea Hance。兩書都提到「香蒿」,似乎是專門針對前引《蜀本草﹒圖經》說青蒿「其臭似犭+卂」立言,就氣嗅來說,看來二氏都不以Artemisia annua為青蒿。更值得注意的是,《筆談》將青蒿分為色黃與色青兩類,恰為《本草綱目》在青蒿條外新增黃花蒿條埋下了伏筆。

《本草品彙精要》藥圖仿自《證類》,只是描摹得更接近菊科Artemisia屬植物而已,于品種并無發明。其後《本草蒙筌》對茵陳與草蒿(青蒿)的關係作了辨正,陳嘉謨云:「諺云:三月茵陳四月蒿,人每誦之,只疑兩藥一種,因分老嫩而異名也。殊不知葉雖近似,種卻不同。草蒿葉背面俱青,且結花實,茵陳葉面青背白,花實全無。況遇寒冬,尤大差異。茵陳莖幹不凋,至春復舊幹上發葉,因干陳老,故名茵陳,草蒿莖幹俱凋,至春再從根下起苗,如草重出,乃名草蒿。發舊干者三月可采,產新苗者四月才成,是指采從先後為云,非以苗分老嫩為說也。」陳的說法雖然無助于解決青蒿的名實,但說茵陳、青蒿為兩物則十分正確,可令人不解的是,直到清末,張錫純還在《醫學衷中參西錄﹒茵陳解》中說「茵陳者,青蒿之嫩苗也,秋日青蒿結子,落地發生,貼地大如錢,至冬霜雪滿地,萌芽無恙,甫經立春即勃然生長,宜于正月中旬采之。」據謝宗萬先生的意見,張錫純恐怕是把茵陳Artemisia capillaris Thunb.誤認為青蒿了。

《本草綱目》首次在青蒿條外分出黃花蒿一條,青蒿與黃花蒿在植物學上的關係是近代爭論的焦點,為了弄清問題的來龍去脈,不妨將《綱目》青蒿、黃花蒿的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綱目》青蒿條幾乎包含了前代本草草蒿的一切內容,釋名項取草蒿、方潰、菣、犭+卂蒿、香蒿五名,并加按語云:「晏子云:蒿,草之髙者也。按《爾雅》諸蒿,獨菣得單稱為蒿,豈以諸蒿葉背皆白,而此蒿獨青,異于諸蒿故耶。」集解項依次轉錄《別錄》、《集注》、《蜀本草》、《本草圖經》諸書注說,而主要採納寇宗奭香蒿、臭蒿的意見,以香蒿為青蒿,臭蒿為黃花蒿,李時珍云:「青蒿二月生苗,莖粗如指而肥軟,莖葉色并深青,其葉微似茵陳,而面背俱青,其根白硬,七八月間開細黃花,頗香,結實大如麻子,中有細子。」主治項綜合《本草經》、《新修本草》、《食療本草》、《本草拾遺》、《日華子本草》的論述,而新增「治瘧疾寒熱」功效。附方項錄舊方四,新增十三,其「瘧疾寒熱」三方、「溫瘧痰甚」一方皆屬時珍新添。

黃花蒿條除引用《日華子本草》「臭蒿一名草蒿」,并轉錄該書臭蒿子的功效外,其餘內容皆《綱目》新增,時珍云:「香蒿臭蒿通可名草蒿,此蒿與青蒿相似,但此蒿色綠帶淡黃,氣辛臭不可食,人家采以罨醤黃酒曲者是也。」

李時珍的分條其實是本于沈括的看法,將一種色深青、氣芳香、可食用的植物作為青蒿正品,故在青蒿條下保留前代本草的所有記載,這樣做按照傳統本草編撰通例沒有任何不妥,甚至李將截瘧功效增補到此食用青蒿條下,也不能算為嚴重錯誤──儘管此功效已為現代藥理證明為食用青蒿所不具有──畢竟類似的增補在各種本草中不勝枚舉。其實,正是由於李時珍青蒿條比較清晰的植物描述,并結合《綱目》不太準確的青蒿藥圖,(圖3)以及吳其濬對《綱目》青蒿論述的認可,再參考《植物名實圖考》相對標準的繪圖,(圖4)近現代植物學家才得以將古代青蒿考訂為Artemisia apiacea。


圖3、《綱目》青蒿藥圖

圖4、《圖考》青蒿圖

圖5、《圖考》黃花蒿圖

圖6、《綱目》黃花蒿藥圖

同樣的,《本草綱目》之所以分出黃花蒿條,乃是由於李時珍不認可混雜在青蒿品種中的這種「氣辛臭不可食」植物為青蒿。相對於青蒿藥圖,《綱目》黃花蒿的圖例更加草率,(圖5)也同樣由於吳其濬的認可,以及《植物名實圖考》準確的繪圖,(圖6)日本早期植物學家將黃花蒿考訂為Artemisia annua,對這一結論,老一輩諳熟本草沿革的生藥學家趙燏黃、謝宗萬、陳重明諸先生都沒有異議,畢竟事實就是如此。

我們不能因為現代發現Artemisia annua含有抗瘧的青蒿素,就不顧事實地說古代文獻中所涉及的一切青蒿都是Artemisia annua,或者說藥用青蒿自古都是Artemisia annua。其實如趙燏黃先生1930年代在《祁州藥志》中引錄日本石戶谷氏的報告,稱北平青蒿為茵陳蒿Artemisia capillaris,而天津的青蒿為Artemisia annua,趙先生的看法則是北方藥肆用的主要是Artemisia annua,而南方用Artemisia apiacea。1949年以後青蒿品種的混亂依然存在,據謝宗萬先生調查,除上述三種外,各地區作青蒿用的植物尚有多種,而《中國藥典》直到1985版才規定Artemisia annua為藥用青蒿的唯一來源,此前則可兼用Artemisia apiacea入藥。由此可以肯定地說,在1985年以前,藥用青蒿是多基源品種,Artemisia annua只是來源之一。

【道地沿革】

Artemisia annua分佈甚廣,古代藥用亦無明顯的道地要求,《藥物出產辨》云:「各縣均有出,以(廣東)英德縣為多。」所反映的其實只是民國時期廣東青蒿產出情況,現代標準化種植則可根據青蒿素含量高低來確定適宜產區。

【其它相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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