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係多種原因引起腦部神經元群陣發性異常放電所致的發作性運動、感覺、意識、精神、植物神經功能異常的一種疾病。
【臨床表現】
根據臨床發作類型分為:
- 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大發作):突然意識喪失,繼之先強直後陣攣性痙攣。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傷、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續數十秒或數分鐘後痙攣發作自然停止,進入昏睡狀態。醒後有短時間的頭昏、煩躁、疲乏,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若發作持續不斷,一直處於昏迷狀態者稱大發作持續狀態,常危及生命。
- 失神發作(小發作):突發性精神活動中斷,意識喪失、可伴肌陣攣或自動症。一次發作數秒至十餘秒。腦電圖出現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綜合。
- 單純部分性發作:某一局部或一側肢體的強直、陣攣性發作,或感覺異常發作,歷時短暫,意識清楚。若發作範圍沿運動區擴及其他肢體或全身時可伴意識喪失,稱杰克森發作(Jack)。發作後患肢可有暫時性癱瘓,稱Todd麻痺。
- 複雜部分性發作(精神運動性發作):精神感覺性、精神運動性及混合性發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及明顯的思維、知覺、情感和精神運動障礙。可有神遊症、夜遊症等自動症表現。有時在幻覺、妄想的支配下可發生傷人、自傷等暴力行為。
- 植物神經性發作(間腦性):可有頭痛型、腹痛型、肢痛型、暈厥型或心血管性發作。
無明確病因者為原發性癲癇,繼發於顱內腫瘤、外傷、感染、寄生蟲病、腦血管病、全身代謝病等引起者為繼發性癲癇。
【輔助檢查】
- EEG、BEAM、Holter(腦電圖、腦電地形圖、動態腦電圖監測):可見明確病理波、棘波、尖波、棘-慢波或尖-慢波。
- 如為繼發性癲癇應進一步行頭顱CT、頭顱MRI、MRA、DSA等檢查可發現相應的病灶。
- 腰穿CSF檢查,可有改變。
【治療措施】
一、藥物治療:
- 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擇安全、有效、價廉和易購的藥物。
- 大發作選用苯巴比妥90~300mg/d。丙戊酸鈉0.6~1.2/d,卡馬西平 600~1200mg/d等。
- 複雜部分性發作:苯妥英鈉0.2~0.6/d,卡馬西平0.2~1.2/d。
- 失神發作:氯硝安定5~25mg/d,安定7.5~40 mg/d。
- 癲癇持續狀態:首選安定10~20mg/次靜注。
- 藥物劑量從常用量低限開始,逐漸增至發作控制理想而又無嚴重毒副作用為宜。
- 給藥次數應根據藥物特性及發作特點而定。
- 一般不隨意更換或間斷,癲癇發作完全控制2~3年後,且腦電圖正常,方可逐漸減量停藥。
- 應定期藥物濃度監測,適時調整藥物劑量。
二、對於明確病因的癲癇,除有效控制發作外要積極治療原發病。
三、對藥物治療無效的難治性癲癇,可行立體定向術破壞腦內與癲癇發作的有關區域,胼胝體前部切開術或慢性小腦刺激術。
四、全身強直陣攣發作持續狀態的治療
- 積極有效的控制抽搐:
- 安定:成人10~20mg,小兒 0.25~1mg/kg,緩慢靜脈注射至抽搐停止。隨後將20~40mg加入葡萄糖液中以每小時10~20mg速度靜脈滴注,連續10~20小時,日總量不超過120mg。
- 異戊巴比妥鈉:成人0.5g溶於10ml注射用水中,以50~100mg/分速度緩慢靜脈注射至發作停止。注射中要注意呼吸心跳變化。發作控制後應繼續鼻飼或口服抗癲癇藥物。
- 處理併發症:保持呼吸道通暢,利尿脫水減輕腦水腫,糾正酸中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