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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天麻
來源玉叩齋
【內容】

今用天麻為蘭科植物天麻Gastrodia elata Bl.的乾燥塊莖。本品主產於四川宜賓、樂山,重慶萬州,雲南昭通,貴州畢節、安順、遵義,河南欒川、嵩縣、盧氏,陝西漢中等地,湖北、東北及華北等地亦有產出。

本草研究認為:古代記載赤箭與天麻實為一物,其原植物為Gastrodia elata,品種古今變化不大。天麻產地最早在陝西一帶,宋代以山東出產者為佳,晚近則以四川、貴州、雲南產者為道地。

【品種考訂】

《本草經》上品有赤箭,一名離母、一名鬼督郵,記其功效「久服益氣力,長陰肥健,輕身增年」,陶弘景注云:「此草亦是芝類,其莖赤如箭稈,葉生其端,根如人足,又云如芋,有十二子為衛,有風不動,無風自搖。如此亦非俗所見。」按陶的說法源出于《抱朴子內篇﹒仙藥》,葛洪云:「草芝有獨搖芝,無風自動,其莖大如手指,赤如丹,素葉似莧,其根有大魁如斗,有細者如雞子十二枚,周繞大根之四方,如十二辰也,相去丈許,皆有細根,如白髮以相連,生高山深谷之上,其所生左右無草。」《圖經》引《抱朴子》略同。

《吳普本草》名鬼督郵,謂其「一名神草、一名閻狗。或生太山,或少室。莖如箭,赤無葉,根如芋子。三月四月八月采根日干,治癰腫。」

《新修》云:「此芝類,莖似箭稈,赤色,端有花葉,遠看如箭有羽,根皮肉汁與天門冬同,惟無心脈,去根五六寸,有十餘子衛,似芋,其實似苦楝子,核作五六棱,中肉如麵,日暴枯萎也。得根則生啖,無乾服法也。」《酉陽雜俎》前集卷19也說:「合離,根如芋魁,有遊子十二環之,相須而生,而實不連,以氣相屬。一名獨揺、一名離母,言若土人所食者,合呼為赤箭。」

宋《開寶本草》單列天麻條,有云:「葉如芍藥而小,當中抽一莖,直上如箭杆。莖端結實,狀若續隨子。至葉枯時,子黃熟。其根連一二十枚,猶如天門冬之類,形如黃瓜,亦如蘆菔,大小不定。」《本草圖經》天麻條亦云:「春生苗,初出若芍藥,獨抽一莖直上,高三二尺,如箭杆狀,青赤色,故名赤箭脂。莖中空,依半以上貼莖微有尖小葉,梢頭生成穗,開花結子如豆粒大,其子至夏不落,卻透虛入莖中,潛生土內,其根形如黃瓜,連生一二十枚,大者有重半斤或五、六兩,其皮黃白色,名曰白龍皮,肉名天麻。」

以上羅列宋及宋以前有關赤箭、天麻的主要記述,又復結合《證類》所繪赤箭、天麻藥圖,(圖1、圖2)可知無論赤箭還是天麻,其原植物皆是蘭科Gastrodia elata應無問題,但記載中尚有三處未明,需要討論。

(1)關於《開寶》天麻分條的問題

《開寶本草﹒序》提到赤箭、天麻分條的原因:「天麻根解似赤箭,今又全異,去非取是,特立新條」,按其所說,似以赤箭、天麻為兩物,但令人疑惑的是,據《開寶》天麻條的植物描述,應該還是指Gastrodia elata,如此一來確實看不出分條的必要,而此書記載天麻的功效則又與前代本草赤箭條大相逕庭,《開寶》云:「天麻,味辛平,無毒。主諸風濕痺,四肢拘攣,小兒風癇驚氣。利腰膝,強筋力,久服益氣,輕身長年。」功效中療風的作用為前代本草之赤箭所不具有。

按天麻雖系《開寶》今附,但《名醫別錄》有名未用「五母麻」條中已出現天麻之名,《別錄》云:「五母麻,味苦,有毒。主痿痺不便,下痢。一名鹿麻、一名歸澤麻、一名天麻、一名若一草,生田野,五月采。」這種別名天麻的五母麻顯然與蘭科Gastrodia elata無關,而功效則與療風接近。

唐代文獻中「赤箭」與「天麻」之名皆有使用,但凡稱「赤箭」者則與補益功用有關,符合《本草經》「久服益氣力,長陰肥健,輕身增年」功效。如《酉陽雜俎》前集卷2記武攸緒升仙,「服赤箭伏苓」。又《淳化閣帖》卷4刻柳公權赤箭帖云:「儻有赤箭,時寄及三五兩,以扶衰病,便是厚惠。」又白居易《齋居》詩句「黃蓍數匙粥,赤箭一甌湯。」此外,《資治通鑒》卷210太平公主「與宮人元氏謀,于赤箭粉中置毒進于上。」以上所稱「赤箭」為Gastrodia elata當無問題。

至於「天麻」,據《本草拾遺》云:「天麻,寒,主熱毒癰腫,搗莖葉傅之,亦取子作飲,去熱氣。生平澤,似馬鞭草,節節生紫花,花中有子,如青葙子。」同樣的描述亦見於《千金要方》卷23天麻草湯:「天麻草切五升,以水一斗半,煮取一鬥,隨寒熱分洗乳,以殺痒也。此草葉如麻,冬生,夏著花,赤如鼠尾花也。」《外臺秘要》同。陳藏器與孫思邈所說的「天麻」或「天麻草」應該是一物,大約為唇形科益母草一類,這或許就是《別錄》的「五母麻」。

還有部分文獻提到的「天麻」不能判斷為蘭科還是唇形科,如《炮炙論》說:「凡使,勿用御風草,緣與天麻相似,只是葉莖不同,其御風草根莖葉皆白有青點。」而唐代確實也有將赤箭稱為「天麻」者,如《藥性論》云:「赤箭脂一名天麻,又名定風草。」

鑒于唐代「天麻」一詞存在同名異物,我們頗懷疑宋初《開寶》的作者誤將唇形科「天麻」與蘭科「赤箭」混淆為一,《開寶》天麻條功效部分主要采自唇形科「天麻」,而植物描述則取材于蘭科「赤箭」。年代稍後的本草如《本草圖經》或許已經意識到這一錯誤,而蘇頌仍在赤箭條狡辯說:「今山中雖時復有之,而人莫能識其真,醫家絕無用者,故州郡亦無圖上。蓋祥異之物,非世常有,但附其說于此耳。」其後,沈括、寇宗奭、陳承皆各有解釋,反而引起赤箭、天麻用苗還是用根的辯論,直到李時珍始將天麻重新歸并入赤箭條。

(2)關於赤箭的入藥部位

按如上條所說,《開寶》在《本草經》原有的赤箭條外,重出天麻條。從《本草經》至《新修》,赤箭皆藥用其根,《別錄》、《吳普》均言:「三月、四月、八月采根暴干」,《新修》云:「得根則生啖,無干服法也。」宋代醫家惑于《開寶》的錯誤分條,乃強說Gastrodia elata的地上部分為赤箭,地下則是天麻,如《本草衍義》云:「天麻用根,苗則赤箭也。」又云:「赤箭,天麻苗也,與天麻治療不同,故後人分之為二。」宋沈遼詩云:「仙客餌赤箭,其根乃天麻,延年不復老,飛身混煙霞。」見解也同于此。

相對而言,沈括的言論較為接近真實,《夢溪筆談》卷26云:「赤箭即今之天麻也,後人既誤出天麻一條,遂指赤箭別為一物,既無此物,不得已又取天麻苗為之,茲為不然。本草明稱采根陰乾,安得以苗為之,草藥上品,除五芝之外,赤箭為第一,此神仙補理養生上藥,世人惑于天麻之說,遂止用之治風,良可惜哉。以謂其莖如箭,既言赤箭,疑當用莖,此尤不然,至如鳶尾、牛膝之類,皆謂莖葉有所似,用則用根耳,何足疑哉。」《綱目》同意沈說,但又根據《本草圖經》序所言「若赤箭,本經但著采根,今乃并取莖苗」,乃謂「沈公此說雖是,但根莖并皆可用。」

(3)關於天麻的圖例

《證類本草》中的藥圖,一般認為是沿自《本草圖經》,而赤箭條蘇頌專門說「州郡亦無圖上」,按如其說,則圖1中「兗州赤箭」應非《圖經》所繪,或許是前代舊圖。但無論如何,這几幅藥圖特徵典型,其作者肯定是見過Gastrodia elata,而非向壁虛構者。

與宋代的情況相反,明清的本草家恐怕少有見識過天麻原植物者,《品彙精要》及《本草蒙筌》的圖例皆剽掠于《證類》,可不必論,而李時珍雖然正確地將赤箭與天麻合為一條,但所繪藥圖則十分荒謬,(圖3)不僅金陵本如此,這一錯誤在年代稍晚的江西本,乃至清代張紹棠重刻本中都沒有得到糾正。無獨有偶,另一位植物學家吳其濬也不認識赤箭天麻,所著《植物名實圖考》中兩幅赤箭圖皆模仿《證類》,而錯謬百出,箇中原因不得而知。


圖1、《類證》兗州赤箭藥圖

圖2、《類證》赤箭藥圖

圖3、《類證》邵州天麻藥圖

圖4、金陵本《綱目》赤箭天麻藥圖

【道地沿革】

《本草經》、《名醫別錄》記赤箭產地:「生陳倉川谷,雍州及太山、少室」,陶弘景云「陳倉屬雍州扶風郡」,其地在今陝西寶雞一帶。

《開寶本草》云:「生鄆州、利州、太山、嶗山諸山」,又云「今多用鄆州者。」《圖經》云:「今京東、京西、湖南、淮南州郡亦有之。」又說:「嵩山、衡山人或取生者蜜煎作果食之,甚珍。」據《證類》繪「兗州赤箭」、「邵州天麻」,陳承專門提到「乃自齊鄆而來者為上」,這或許意味著宋代天麻以山東、湖南所出為道地。

可能是過度採挖或其他原因,晚近天麻產地逐漸轉向西南,《普濟方》卷98麝香虎骨散首次提到「川天麻」,陳仁山《藥材出產辨》云:「四川、雲南、陝西漢中產者均佳。」一般道地藥材志多以天麻為云貴的道地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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