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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通利大腸、促使排便為主要功效的藥物,稱為瀉下藥。通過通利大便,使有形積滯、水飲、無形實熱、邪毒得以從大便途徑清除,是「給邪以出路」的一種重要途徑。根據每種藥的功效及適應症的不同,可分為攻下、潤下、峻下逐水藥三類。其中除了潤下藥作用相對緩和外,其他大多數藥性苦寒峻烈,臨床使用應十分注意:一不要引表邪入裡,分清表裡層次,避免早下;二要注意顧護胃氣,避免苦寒傷胃;三要奏效即止,「不必盡劑」,以防「虛虛」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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