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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狀皮膚瘢痕
別名瘢痕
【概念】

皮膚瘢痕,簡稱「瘢痕」。是指皮膚損傷癒合後組織增生,皮肉高突不平,呈蜈蚣狀而言。

本症可以發生在全身皮膚任何部位,而好發於胸背部有破傷或受壓迫的皮膚處,極少發於健康皮膚。後世有因其形狀而名為「鋸痕症」、「蟹足腫」等。古籍中記載的「肉龜瘡」類似本症,但亦有醫家不同意此看法,尚待進一步研究。

【辨證分析】

  1. 瘀血︰瘢痕多發生於金、刀、水、火之傷癒合後三至六個月間,皮損逐漸高出皮面,且較原損傷之面積稍大,呈鮮紅或暗紅色,表面光滑,觸之堅韌或有彈性,間有樹根狀增生,形似蟹足或蜈蚣,自覺癢痛相兼,無全身症狀。發展緩慢,到一定限度後,常會停止擴大,極少數日久可自行消退。色多鮮紅或暗紅,觸之堅韌或有彈性,發展緩慢而逐漸擴大,常超過原損傷範圍,局部氣血阻滯不能暢達,故多有癢痛感覺,舌質多見紫暗,或有瘀斑;因瘀血阻滯,故治宜活血化瘀、軟堅散結,方選桃紅四物湯加味方,送服大黃蟅蟲丸。
  2. 濕熱搏結︰瘢痕多發於金、刀、水、火、疔、癤、癰、疽以及預防注射之後。皮損與傷口範圍一致,高出皮面,範圍不再擴大,肥厚發硬,表面皺褶,顏色淡紅或正常,自覺搔癢,陰天尤甚,搔破後有少量滲液,邊緣呈蟹足狀或樹根樣,多無周身症狀。多素稟濕熱之體,復由外傷之後,濕熱阻滯氣血運行,釀成瘢痕,故其顏色亦多淡紅或呈正常膚色,瘢痕多與創口一致,發展不明顯,觸之較硬,自覺搔癢,陰天尤甚。治以清化濕熱,佐以活血軟堅,方選清氣化痰丸為傷劑,送服小金丹。

【文獻別錄】

  1. 《中國醫學大辭典.肉龜瘡》:「此症由心腎二經受邪所致生於胸背兩肋間,儼如龜形,頭尾四足皆俱,皮色不紅,高起二寸,疼痛難忍,宜內服荊防敗毒散加天花粉、乳香、沒藥,外用神針針住尾,(俟服藥後方去針)以艾灸四足三十八壯即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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