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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部 » 黃芩
【內容】

苦入心,寒勝熱,瀉中焦實火,除脾家濕熱。

治澼痢腹痛(1),寒熱往來(2),黃疸五淋,血閉(3)氣逆,癰疽瘡瘍,及諸失血。消痰(4)利水,解渴安胎(5),養陰退陽,補膀胱水。酒炒則上行,瀉肺火,利胸中氣(6),治上焦之風熱濕熱(7),火嗽喉腥(8),目赤腫痛。

過服捐胃,血虛寒中者禁用(9)

黃明者良。中虛名枯芩,即「片芩」,瀉肺火,肌表之熱;內實名條芩,即「子芩」,瀉大腸火,補膀胱水。上行酒炒。瀉肝膽火,豬膽汁炒。山茱、龍骨為使,畏丹皮、丹砂。

【註】

  1. 便血曰澼,寒痛忌用。凡腹痛,有寒熱、虛實、食積、瘀血、痰濕之不同,寒宜溫,熱宜清,虛宜補,實宜下,食宜消導,瘀血宜行散,痰濕宜化痰利濕。痛時手不可按者,為實痛;按之痛止者,為虛痛。
  2. 邪在少陽。
  3. 實熱血分。
  4. 丹溪以黃芩降痰,假其降火也。按痰以火動,當先降火。
  5. 胎孕宜清熱、涼血,血不妄行則胎安。
  6. 肺主氣,熱傷氣,瀉熱所以保肺。
  7. 丹溪曰:黃芩上、中二焦藥。
  8. 五臭,肺為腥。
  9. 得柴胡退寒熱,得芍藥治痢,得厚朴、黃連止腹痛,得桑皮瀉肺火,得白朮安胎之聖藥。
    • 時珍曰:仲景治少陽證,小柴胡湯;太陽、少陽合病,下利,黃芩湯;少陽證,下後心滿,瀉心湯並用之。蓋黃芩苦寒入心瀉熱,除脾家濕熱,使胃火不流入肺,不致刑金,即所以保肺也。肺虛不宜者,苦寒傷土,損其毋也。少陽證雖在半表半裏,而心膈痞滿實,兼心、肺上焦之邪。心煩喜嘔,默默不欲食,又兼脾、胃中焦之證,故用黃芩以治手、足少陽相火,黃芩亦少陽藥也。
    • 楊士瀛曰:柴胡退熱不及黃芩。
    • 時珍曰:柴胡乃苦以發之,散火之標也。黃芩乃寒能勝熱,折火之本也。
    • 東垣治肺熱身如火燎,煩躁引飲而晝盛者,宜一味黃芩湯,以瀉肺經氣分之火,黃芩一兩煎服。
    • 本事方用治崩中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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