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search
【內容】

以補充人體精微物質、增強機能,從而提高人體抗病能力、消除虛弱證候為主要功效的藥物,稱為補益藥。所謂虛證,不外乎氣虛、血虛、陰虛、陽虛四種,與之相對應,補虛藥則分為補氣、補血、補陰、補陽四類。

補氣藥:主要用來治療氣虛證的藥物。歸結於臟腑,肺主一身之氣,脾為氣血生化之源,故臨床多與肺脾兩臟關係密切。使用本類藥物,應注意補中有行,即補氣之中酌加行氣之品,避免呆補滯氣。

補陽藥:主要用來治療陽虛證的藥物。腎陽為一身陽氣之本,諸臟陽虛多本於腎陽不足,故補陽藥多與腎臟關係密切。但本類藥物多偏溫燥,對於陰虛火旺者應避免妄用。

補血藥:主要用來治療血虛證的藥物。血虛日久,常可導致陰虛,陰血關係密切,故補血同時常用補陰藥,補陰以生血。又血能載氣,氣能生血,氣血關係密不可分,因而補血往往與補氣共施,補氣以生血。但本類藥物多偏於滋膩,使用時一定要注意避免妨礙胃氣。

補陰藥:主要用來治療陰虛證的藥物。歸結於臟腑,主要與肺、胃、肝、腎四臟關係密切。又由於陰陽互根,陰虛日久,常可及陽而見陽浮、內熱之證。故補陰同時應注意制陽。且本類藥物多具滋膩之性,使用時仍應注意防止礙於脾胃運化,避免呆補。

總之,補虛藥適用於確有所虛者。對於邪盛之實證,避免輕用。即使扶正以驅邪,也應選準時機,避免濫補,造成「閉門留寇」。同時,一味補益,難免壅滯,應充分理解「陽中求陰,陰中求陽」的原則,靈活補益,避免呆補。

expand_less